各系、部
根据《国务院2018年部分节假日的安排》,现将清明节放假工作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5日至8日放假,共4天。4月8日(星期日)晚上正常上晚自习。
二、其他相关要求
1、按规定,假期所有学生必须全部回家,如有学生因离家较远及其他情况申请留校需提前向班主任书面申请并填写《假期不回家申请表》。留校学生在校期间应严格遵守校园出入管理规定、宿舍就寝时间及其他校园管理规定。
2、班主任需做好学生放假安全到家的叮嘱并做到与每位学生家长确认学生到家情况,确保每位学生安全到家。
3、召开假期前的安全主题班会,包括人身安全、财务安全、出行安全等。
4、禁止学生提前请假回家、考核办将对上课情况进行检查。
学工处
2018年4月4日